成都锦城学院关于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申报人选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2〕3号)规定,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审核、学校研究审定,同意推荐陈虹君、王晓燕申报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易兰、李征骥申报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后备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16日(周四)至11月22日(周三)。凡对上述推荐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将有关意见反馈到人事处、党委组织部(电话:1343804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