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家长: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要求,我校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完善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会”的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程序上报了《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关于调整2020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报告》,对我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既对老生的学费、住宿费收费不作调整,仍执行原标准。现将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学费收费、住宿费收费、学费生均培养成本及住宿成本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28-87582848 监督举报电话:028-87582620
附件一: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学费收费公示表.png
附件二:四川大学锦城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住宿费收费公示表.png
附件三:学费生均培养成本公示表.png
附件四:住宿成本公示表.png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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